【覆核被拒】質疑紀律聆訊安排偏頗 律政司檢控主任申覆核不獲受理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1/1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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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檢控主任質疑面對紀律聆訊安排偏頗申司法覆核不獲受理。資料圖片

正被停職的律政司時任檢控主任,於2019年曾向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同事發電郵,內容關於投訴警方等,其後須面對紀律聆訊,惟質疑控方及研訊委員會法律顧問的兩名外聘大律師屬同一大律師事務所,或構成偏頗,而委員會主席最終續聆訊,檢控主任遂申覆核要求撤銷決定。高院今(11日)頒下判詞指,申請人單指兩名大律師來自同一事務所,並不足以構成偏頗,而兩名大律師亦非參與作最終決定,拒受理申請。
 
申請人黃華芬,時任律政司高級二等檢控主任﹐現正被停職;答辯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申請人早前於入稟狀指出,於紀律聆訊中,外聘大律師何子青及關有禮分別擔任控方及研訊委員會法律顧問。申請人及後發現兩人來自同一大律師事務所,遂於研訊委員會中提出,質疑或存在明顯偏頗情況,研訊委員會主席最終裁定聆訊繼續進行,申請人遂提出是次申請。

高院法官於判詞指出,香港每名大律師均是獨立執業,即使來自同一大律師事務所,亦只會共同分擔支出,不准分享利潤,因此於同大律師事務所工作,每名大律師是對其專業負責,並必須維持其獨立性。

法官指申請人質疑兩名大律師來自同一大律師事務所,而構成偏頗,並沒有任何事實支持,而兩名大律師於委員會中亦不涉作出任何決定,申請人單以兩人來自同一事務所,並不足以構成偏頗說法,委員會主席最終裁定不涉偏頗,亦不涉任何利益衝突。

法官經考慮後,認為申請人提出之理據,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故拒絕申請。就訟費方面,法官指申請人為具豐富經驗的檢控官,理應意識到其提出偏頗之說法屬瑣屑無聊,法官經考慮後,認為申請人須支付懲罰性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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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